首页>产业 > 节能环保 > > 正文

桂林漓江、柳州“百里柳江”船舶水污染物实现“零排放”

2022-05-11 10:54:49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刘昊 评论:0

  5月10日,保护漓江水域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全面推动漓江水域、西江流域和北部湾海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桂林漓江、柳州“百里柳江”、南宁邕江市区段船舶水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

  “桂林山水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瑰宝,而漓江就是桂林山水的灵魂所在。”广西海事局负责人表示,广西海事肩负着漓江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神圣使命,始终把抓牢抓好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广西海事局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专项行动,从8个方面制定了18项具体措施,系统性地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设独具特色、国内一流、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体系,广西海事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制定实施了《广西海事局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与桂林市人民政府紧密合作,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工程列入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游船动力节能环保(油改电)项目列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第一批重大项目规划。通过高位推动和规划引领,漓江船舶污染科学防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据介绍,广西海事局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漓江船舶污染物减排有实效。依法强制报废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禁新建防污染不达标船舶进入漓江水域。严格执行船舶铅封管理,要求漓江旅游客船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全部送岸接收处理,桂林漓江船舶水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2021年累计避免了2123吨水污染物排放入水。强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监管,加强对供油单位、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联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积极推动船舶尾气排放遥测等监测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检测和燃油取样送检等手段监督船用油品质量,有效减少了船舶大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2021年实施船舶防污染登轮检查295艘次,开展燃油质量监督检查229艘次,依法查处违反船舶防污染相关规定的行为4起。

  同时,突出节能降碳,开启科学保护漓江“绿色革命”。对漓江所有旅游客船实施船舶能耗数据收集,掌握了船舶能源消耗第一手资料,为漓江船舶节能减排提供信息保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港口码头建设岸电设施,督促和引导靠港船舶依规使用岸电,推动公务船舶、旅游客船在港期间优先使用岸电,减少船舶燃油使用,降低船舶碳排放。鼓励支持水路运输经营者建造节能环保型船舶以及绿色能源动力船舶,推广电动力技术在旅游客船和载客游览排筏中的应用,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议制定电动力排筏建造检验规范,为电动力排筏试航提供保障服务。跟踪绿色清洁能源前沿科技,开展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在漓江推广应用的可行性研究。

  2021年桂林漓江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实现“双零”,桂林市也在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名列前三。

  在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专项行动的同时,广西海事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北部湾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化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的通知》,全面推动漓江水域、西江流域和北部湾海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除桂林漓江外,柳州“百里柳江”、南宁邕江市区段船舶水污染物也实现了“零排放”。

  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漓江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依托政府统筹管理,强化部门共建共治,进一步完善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船舶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污染,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让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地山更青、水更绿。

(责任编辑:韩梦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