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准实施财政绩效评价,引导金融指标提升。烟台高新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作用,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制定《高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奖励暂行办法》,围绕存贷款指标、纳税规模、金融创新、融资成本等方面,对区内银行机构开展业务评价,对于前三名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运营奖励资金,努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统筹区级财力,设立专项资金,对优秀银行机构,还分别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财政性存款支持,帮助机构减轻吸储压力,提高存款稳定性,扩大信贷投放资金来源。截至目前,全区各项贷款余额增幅创历史新高。
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倾斜。烟台高新区企业多为轻资产高新技术企业,较难匹配常规信贷审批条件,为缓解融资瓶颈,高新区巧用财政资金杠杆,给予“真金白银”财政政策扶持,制定了《烟台高新区“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烟台高新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合作银行发放的金融贷款形成不良后,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适当提高银行风险偏好;为科技企业、人才、创业群体定制“人才贷”“科信贷”“创业担保贷”等低息、高效的金融产品,提供贷款本金最高约2.2%比例的贴息补助,给予企业最实惠的帮扶,提高贷款可得性。截至8月底,全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17.05亿元,较年初增长11.79%。
搭建四级财政分险模式,释放融资担保活力。烟台高新区完善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出台《烟台高新区区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若干措施》,与烟台融资担保集团开展合作,用好国家、省、市、区融资担保体系四级财政资金分险模式,通过代偿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担保资源向高新区企业倾斜增信。结合服务区内企业等情况,持续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进行资本金补充,充实壮大对高新区企业担保实力;给予0.5%至0.8%比例的保费补贴,全力支持集团降费让利,对于集团担保在高新区开展的业务实际受到的代偿损失,在国家、省和市三级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10%的补偿标准,撬动有限担保资源向区内企业流动。截至目前,高新区在保规模2.71亿元,较年初提升41%。
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将继续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构建“财政+金融”模式,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通过提高金融“热度”,让市场主体感受服务“温度”,为烟台决胜万亿GDP贡献高新力量。
(图片来源:烟台高新区)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