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显示,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39.39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7平方公里,该农高区以松嫩平原绿色循环农业为主题,以玉米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粮食生产高效提质先导区、黑土地可持续发展典范区、玉米全产业链发展集聚区、东北特色乡村振兴样板区,在松嫩平原玉米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黑土地可持续发展、农业与科技深度融合、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38.78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7平方公里。该农高区以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题,以水稻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样板区、水稻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区、寒地黑土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区,在东北粮食主产区加快稻作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黑土粮仓”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18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7平方公里,以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为主题,以小麦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典范区,在小麦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传统农区农业提质增效、粮食生产核心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39.7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6平方公里,以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为主题,以硬质小麦和肉羊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全国生态农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领区、“一带一路”农牧业科技合作先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推动硬质小麦和肉羊创新发展、打造特色生态农牧产业集群、引领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09.9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5平方公里,以干旱荒漠绿洲农业为主题,以棉花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棉花科技创新高地、全国绿洲农业科技引领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一带一路”农业开放发展试验区,在棉花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农业生物育种、绿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批复要求,上述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各项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严禁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据悉,2018年0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此前,国务院已经批复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山东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4个国家农高区。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