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政策方面,《措施》提出,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在货币金融政策方面,《措施》提出,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为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措施》提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
为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措施》提出,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此外,《措施》还提出,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