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三方将确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遵循“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大数据领域合作,驱动大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协议》,京津冀三地将主要围绕推进制度创新、共享数据资源、推动跨省通办、优化算力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数据安全、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应用场景等9项内容开展合作。
同时,京津冀三地将建立相应合作机制,加强创新经验相互输出和成果共享利用,共同探索大数据发展实践路径,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三地大数据领域合作协同。
(责任编辑:韩梦晨)
根据《协议》,三方将确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遵循“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大数据领域合作,驱动大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协议》,京津冀三地将主要围绕推进制度创新、共享数据资源、推动跨省通办、优化算力资源、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数据安全、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应用场景等9项内容开展合作。
同时,京津冀三地将建立相应合作机制,加强创新经验相互输出和成果共享利用,共同探索大数据发展实践路径,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三地大数据领域合作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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