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提出,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引导各类优质资源要素向制造业集聚。加大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投资力度,扩大先进制造领域投资,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应用创新技术和产品实施技术改造。
《纲要》明确,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适度超前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强化共性基础技术供给。
在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方面,《纲要》提出,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优化国家创新体系整体布局,强化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资源共享。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改进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发挥好重要院所、高校的国家队作用,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强科学研究与市场应用的有效衔接,支持产学研协同,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融通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工智能、先进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计算等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基因技术应用服务等产业化发展。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推进前沿新材料研发应用。促进重大装备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研发,推进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在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纲要》提出,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大型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