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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术经纪机构发展概况

2020-08-31 14:33:49
来源:北大科技园创新研究院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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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转移机构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技术转移机构大致分为高校科研单位自设模式、政府支持引导成立模式、市场化开展业务模式三种类型。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技术转移模式

中技所服务流程

  一、高校科研单位自设的技术转移机构

  (一)机构发展

  在我国构建的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高校科研单位技术转移体系是其中重要一环。高校科研单位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将科研、技术、人才等直接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服务社会的一种具体表现。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高校科研单位开始成立技术转移机构。这些机构的成立,不仅能够促进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而且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工作开展及人才队伍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科研单位所设置的技术转移机构名称或有差异,但主要职能基本一致,包括统筹协调和管理技术转移开发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审核、签署技术合同及相关合同,管理横向科研经费;负责校企科技合作,管理校企联合研发平台;负责学校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与专利运营工作等。

  (二)典型案例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成立于1984年,是国内最早一批高校设置的技术转移机构之一。目前,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是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理事长单位、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优秀技术转移机构、首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作为北京大学下属二级行政部门,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费与信息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5个部门,主要从事技术经纪的部门是知识产权办公室和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审查审批学校老师与外部机构签署的合同;对于学校商业价值比较好的专利,向学校申请经费支持申请PCT,并在专利转化时为学校创造收入;申报国家、市区关于高价值专利培育等课题。技术转移中心主要职责是对接北京市科委,申请各项政策补贴,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课题等。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作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代表,其运营模式为:首先,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将学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告知学院科研秘书;其次,科研人员针对科研成果可自主申请专利,也可交予学校申请专利;再次,科研人员若有技术转移意愿,将向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主动提交专利披露书,委托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对接需求应用方;然后,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对接企业需求应用方时,主要通过将科研成果发布在官方科技成果公众号(北大科技成果);接着,针对专利许可与转让,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根据金额大小,采取不同转让授权方式;最后,科技开发部审查审批技术转移合同,再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学校、学院、科研人员采取不同的收益分配模式。

  北京大学针对技术转移合同金额的不同,采取的允许转让方式也不同。针对专利许可和转让,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可以由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主导同意转让。合同金额在400万-800万元之间的,由学校科技转化领导小组同意转让,科技转化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包括9个职能部门,共同决策。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元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转让。

  北京大学规定,需求应用方不能直接与科研人员签署合同,采取的方式均为企业作为法人主体,与北京大学签署合同或者北京大学授权科技开发部来跟企业签署合同。企业需求方将交易金额汇入学校官方账户,进入学校大财务。学校再根据金额数量大小、课题类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校、学院、科研人员收益分成。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作为学校官方科技开发和技术转移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均有500项技术合同对外签署。针对技术所有权问题,学校规定科研人员在工作实验过程中,凡是研发或者利用学校实验室、仪器等资源,所有成果都是属于北京大学,对外转移许可都需要由官方来实施。

  以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为代表的高校科研单位自设的技术转移机构,尽管作为学校官方对外技术转移机构,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信用背书,但是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同样面临一大瓶颈,就是作为学校处级建制管理单位,在学校现行管理体制下,不能通过收益提成、股权分配等手段来激励科技开发部工作人员实施技术转移工作,也难以下达考核指标来进行约束。因此,在没有考核压力和收益激励下,工作人员更多依靠自我驱动实践技术转移工作,所以在具体工作成果显现上并不突出。另外,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作为学校行政服务部门,与科研人员难以形成强链接关系,因此更多依靠科研人员主动提出技术转移需求,科技开发部来提供转移服务。

  二、政府支持引导成立的技术转移机构

  (一)机构发展

  技术转移是一项复杂工程,高效实施需要政府、技术供需方及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从国家到地方都积极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纷纷支持引导具有区域属性的技术转移机构。

  (二)典型案例

  中国技术交易所成立于2009年,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北京市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科院联合共建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中技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2.24亿元。作为国内技术转移的代表机构,中技所先后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荣誉资质。

  中技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包括技术交易服务、项目孵化服务、研究咨询服务、论坛会展和招商服务四类。中技所成立的缘起就是基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因此公司始终明确以技术交易作为主业来发展。2014年12月,中技所建设的国家级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技E网”上线运营,对于促进技术交易起到良好支撑作用。

  中技所在进行技术交易服务过程中,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国有科技成果公示、科技成果竞价交易、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等,其中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是现阶段主要服务内容。针对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中技所依托自主研发“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系统”,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开设交易专场,公开征询科技成果受让方,确定交易价格、出具交易鉴证等。

  另外一项重要服务是技术合同登记服务。中技所技术合同登记处是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第43号技术合同登记处,依法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相关主体可据此享受技术交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将其作为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专项扶持资金,以及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的证明文件。近年来,登记服务发展快速,2014年登记的技术合同额达到100亿元,登记合同约800项;2016年合同金额达270亿元,登记合同2300项;2019年合同金额突破680亿元,登记合同7500项。中技所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在协助企业免税,为企业降低成本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然而并没有转化成公司收益。大部分交易都在场外完成,中技所难以获得中间服务收入。

  中技所自成立以来,虽然承担着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使命,但也面临着股东方对收入利润的要求。经过10年的发展探索,中技所的主要业务——技术交易,占到公司收入的10%左右,更多的收入来源于服务政府,进行科技服务、产业运营、资源嫁接,这部分收入占到公司收入的70%左右。主要收入通过服务于区域政府,这会导致公司难以形成稳定的收入。面对收入的现状,公司仍然明确要以技术交易作为重点,持续做大做强,继而为其他业务单元提供支撑和赋能,其他业务单元所产生的收益可以反哺到技术交易,以此形成闭环。

  中技所是在政府支持引导下的技术转移机构,它并不是以需求端为切入点,更多的是从供给端寻找技术资源,因此会有专门团队去跟高校、科研院所老师建立联系,经常沟通最新项目进展等。一旦遇到合适的科研成果,中技所就可以为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提供科技成果公示服务,帮助其协议定价、价格公示。具体转化方式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中技所的供给端主要是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中部水平院校,原因在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头部水平院校拥有自己相对成熟的技术转移机构,对于中技所的需求度较低。

  中技所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最大的优势在于品牌优势所带来的信用背书。在品牌信用加持下,中技所还得利用市场化激励手段来鼓励员工开拓市场。面对技术转移交易的小概率性、长周期性,中技所对开拓市场的员工并不是以入股、交易抽成的方式进行激励,而是以奖金的形式予以奖励,可以快速实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


三种技术转移机构模式优劣势对比

  三、市场化开展业务的技术转移机构

  (一)机构发展

  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服务机构、科技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提升服务技术成果转化的专业能力。在这种背景下,市场上涌现出一批围绕自身优势资源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市场化公司,比如科易网、起凡知识产权、中科钛领等。这些公司以需求和供给为导向、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来从事专业技术转移服务。

  从这些公司实际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来看,很多都是棘手问题,包括技术转移对专业知识要求高,供需资源调配难度大,技术转移交易周期长等。所以,目前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更多的主要以申报政策、专利代理、投资担保、检验检测为主,以技术转移为辅,整体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较低,真正可以实施技术转移,以技术交易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第三方机构为数不多。

  (二)典型案例

  中科钛领是脱胎于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市场化机构,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产业转型发展为使命的专业化创新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中科钛领以创新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承袭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0余年技术转移经验,在行业内率先提出“科技成果转化4.0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地方政府及各类企业提供一站式创新创业服务。

  中科钛领成立于2017年,2018年5月获江苏阳光集团2000万元A轮融资,目前在寻求B轮融资。在团队方面,目前中科钛领团队规模在150人左右。中科钛领主要开展三方面业务,包括服务政府,成为政府产业提升抓手,主要通过打造科技创新综合体,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目前已经在15个城市开展园区运营服务;服务科学家,为成果转化赋能,目前已经与中科院104个院所的1000名专家建立联系,实现10项技术转移;服务企业,为企业注入科技创新资源,服务企业达到7000余家。

  该公司的发展愿景是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特色的创新服务公司,主要为科技服务的需求端和供给端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服务。通过产业经纪人和科学经纪人两种形式,一方面服务于供给端科学家资源,为科技寻找应用领域,另一方面服务于需求端企业资源,挖掘企业技术需求,从而居中进行技术经纪工作。目前作为科学经纪人的有20余人的团队,作为产业经纪人的有30余人的团队。

  中科钛领面对一个行业现状,即技术转移服务的特征是个性化、非标准化的,这就使得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难以收取标准费用,并且企业也难以核算成本利润。中科钛领积极采取措施探索服务的标准化,通过借鉴房产经纪、保险经纪的模式,梳理出一套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模式,从企业需求对接到最终项目转化落地,为其提供了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运营模式,包含11项1级任务,19项2级任务,98项3级任务。

  中科钛领主要通过链接中科院科学家资源(TO C)来开展服务政府(TO G)和服务企业(TO B)的业务。服务政府主要通过打造城市科技创新的综合体(中科创新园、中科产业园),政府为产业载体的运营进行付费补贴,这部分收入占到中科钛领收入的90%。服务企业主要通过特色科技服务和基础科技服务产生收益,这部分收入占到中科钛领收入的10%。特色科技服务包括人才约见、科技成果对接服务、共建联合研发平台;基础科技服务包括:政策申报辅导、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

  中科钛领的盈利来源虽然目前在TO G端和TO B端的比重为9∶1,但未来公司更希望可以实现5∶5的比重,原因在于政府运营补贴的收入模式越来越步履维艰,随着政府要求的逐年提高,再加上一些不可控因素,往往会导致企业收入出现问题。因此公司将重心向企业端倾斜,在现在已经布局的15个城市及未来布局的中科创新园中的入驻企业发掘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经纪服务来获得收益。

  现阶段,中科钛领主要工作有:一是人才约见。通过对企业收取约见专家服务费,可以实现快速可复制的收入模式,每单根据需求不同在几千元不等。二是人才深度服务。对人才进行包装策划,对各地人才政策进行解读对比,为人才申请到各地人才资金而收取服务费。三是项目深度服务。对技术项目进行包装匹配,对接企业需求,成功进行技术转移后收取服务费。对人才和项目的深度服务,目前为了增加粘性,收费模式均采取事后付费,收取10%-15%服务费。

  北大科技园创新研究院依托北京大学强大的科学研究实力,融合北大科技园丰富的科技服务运营经验与高端专业人才优势,专注于科技园区运营、区域经济发展及前沿科技领域产业研究,面向政府与企业级客户提供宏观创新发展研究、行业标准制定、创新战略咨询及科技产业发展跟踪等具有前瞻性的研究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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