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研报 > 研究报告 > > 正文

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内涵研究、 动力分析和实践探索

2020-09-07 14:37:04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安磊 评论:0
  核心阅读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产业集群升级的高端形态。传统产业集群是在一个相对固定地理区域内形成的、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企业和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由纵横交错的市场关系和社会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集聚体。而现在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突破了地域限制,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更强调业务的协同、资源的共享和利益的共赢。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在多个重要政策文件中作出部署和要求,鼓励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中小企业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等方面开展精准对接,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良好产业生态,以此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促进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

  1.新时期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理论背景

  1.1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理念的溯源

  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马来西亚工商界代表时讲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促进是时代发展需要。大企业发挥旗舰作用,形成千帆竞发态势,需要有众多中小企业的配套服务,为大企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自此以后,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提出要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与此相关的理念也日渐完善和成熟。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将龙头骨干企业的优质资源引入大众创新创业。2017年,李克强总理正式倡导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此后,李克强总理又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在全社会掀起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热潮,也使得这一实践从自发变为自觉,从现象变为机制。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中国大中小企业正在走一条融通发展之路,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2018年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这是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首个专门针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文件,标志着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已经从理念倡导阶段进入到实际推进阶段。

  1.2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时代特征

  大中小企业的合作由来已久。企业之间形成研发、采购、投资等合作本是企业之间正常的交流和来往。大中小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是一直以来形成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基础。

  当前,国务院倡导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有更加广阔和深刻的内涵。相关研究提出,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指存在供需关系、配套协作的企业之间围绕资本、技术、产品、信息等要素通过一定的组织关系形成的高效互动、互通、融合发展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大企业主动向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市场、数据等内部资源,建立以形成利益共同体或共享生态圈为目的的深度、长期合作。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强调的是“从自发到自觉”“从局部到整体”“从现象到机制”的主动设计和主动布局。

  另有研究指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重点在融通二字。融通,有融合通达的含义。融合包括市场融合、产品融合、生产融合、创新融合;通达包括资金通达、物资通达、人员通达、信息通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就是基于创新驱动实现融合发展,以信息、资本、技术、人才、渠道等互通为基础深化协同合作,实现企业创新效率和生产能力的倍增。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产业集群升级的高端形态。传统产业集群是在一个相对固定地理区域内形成的、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企业和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由纵横交错的市场关系和社会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集聚体。而现在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突破了地域限制,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更强调业务的协同、资源的共享和利益的共赢。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顺应了共享经济的大趋势。近年来,共享经济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催生了一批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从空间共享到时间共享、从物资共享到数据共享,并逐渐发展到企业之间的融通发展和企业资源层面的共享,促进形成新的产业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的效率,从而引发更加深刻的经营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变革。

  1.3新时期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现实意义

  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中国的优势所在,要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塑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由此可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3.1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贯彻落实多个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途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既是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双创上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手段,还是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和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双创平台、打造网络强国的重要途径。可以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深入贯彻实施多个国家战略的重要突破口,在多个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巨大改革和推动作用。

  1.3.2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深层次动力。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搭建平台、对接合作,整合要素资源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比较优势,推动生产资源、创新资源、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跨界融合,深化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通协同,也有利于推动发展要素、服务要素的优化配置,深化资源链与政策链的协调融合,合力为广大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经济,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3.3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与中小企业融通合作在外国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已是深入人心、司空见惯的理念和做法,而国内大型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在这方面的认识尚待提高。此外,传统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内部管理流程较为复杂,对开放共享创新资源、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造成了一定障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将会推动传统大型企业创新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方式等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传统企业找到转型升级的方向,也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

  2.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的动力分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多个场合指出,“双创”既是小微企业生存之路,又是大企业繁荣兴盛之道。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因此,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既是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需要,也是大企业保持竞争力的法宝。

  2.1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的动力分析

  大企业积极主动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相关资源,寻求各种方式的合作。

  2.1.1寻求最低成本条件下的问题解决方案。大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要攻克某项技术或寻找某种解决方案的问题。大企业内部研发条件或力量不足以攻克这些技术难题或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或是内部攻克的成本过高、周期太长,不够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大企业往往会寻求与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开展合作,以联合研发或直接购买的方式,由中小企业为其提供能够满足需要的解决方案,以便通过最为经济的手段达到自身的目的。

  2.1.2寻求已被市场培养和验证的人力资源。大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旺盛,需要多渠道、经常性补充新鲜血液到组织中来。在与产业链相关的中小企业的合作中,大企业往往可以接触到专业对口、经验丰富、可以直接上手工作的合适人才。这些人才往往是在一般劳动力市场难以寻求的。因此,延揽专业对口人才也成为大企业与小企业合作的红利之一。此外,大企业还可以通过吸纳中小企业整个研发团队的方式,既补充自身研发力量,又解决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一举两得。

  2.1.3寻求已经充分试错的战略发展新方向。大企业与小企业合作的重要动力之一是寻找新的战略发展方向。经过多年发展,大企业的传统业务发展往往趋于平稳或已经增长乏力。因此,大企业亟待寻找新增长点带动整个组织持续发展壮大。然而,在繁杂严密的大企业组织内部,自发产生新战略发展方向的可能性较小,尝试新业务方向的试错成本也较高。为此,对大企业来说,通过与产业链相关的中小企业进行合作来尝试和拓展新战略发展方向是最为经济有效的方式。这也是目前大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的普遍做法。

  2.2中小企业主动与大企业合作的动力分析

  一般来讲,大企业是资源的拥有方,中小企业是资源的渴求方。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有较强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力充足。

  2.2.1寻求产业资本。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除创投、银行外,中小企业另一融资的主要来源是大企业。许多大企业设立产业基金,专门投资与自身产业链相关的中小企业,作为自身发展的战略补充,在客观上形成了一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许多中小企业也希望以股权为纽带与大企业绑定在一起,从而能够获得除资金外的更多资源。

  2.2.2借助研发能力。从总体上讲,大企业在研发能力上相比中小企业具有明显优势。大企业有更多资金购买高端仪器设备,有更好条件吸引高端人才,因此一般也有较多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产出和积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开展研发活动,能形成企业之间优势互补,利用大企业的优质资源和中小企业的灵活机制以及较低试错成本,加快产生创新成果并实现转移转化。此外,中小企业也可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的方式,转化一些大企业没有精力或意愿转化的研发成果。

  2.2.3融入供应链体系。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的最主要目的往往是找市场。许多中小企业迫切希望被纳入大企业供应链,从而为自己的产品提供持续稳定、数量充足的市场订单。此外,许多中小企业也渴望与拥有庞大销售渠道的大企业进行合作,利用大企业建立的销售渠道来迅速打开自己产品的市场。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大企业发挥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

  3.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践的模式分析

  大中小企业在多层次、多维度存在互补性和合作可能,合作形式较为多样,主要模式有四种。

  3.1创业孵化。这种模式是指大企业通过自身或与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创办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内部员工或吸纳外部人员到众创空间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调动和整合内外部各类资源,为其提供各类创业孵化服务。相对中小企业的单打独斗,大企业以产业链、生态链中各种资源为依托开展创业孵化,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大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有效激发大企业创新活力,帮助企业自身打造产业生态链条,同时也能大大提高中小企业创业成功率。

  3.2协同创新。这种模式是指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技术、产品研发,发挥各自在人才、资金、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更多更快产生研究成果。同时存在另外两种情况,即大企业从中小企业购买知识产权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或反过来,中小企业从大企业购买知识产权开展成果转化活动。

  3.3供应链合作。这种模式是指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提供相关技术、产品、服务等,成为大企业供应链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例中,大企业也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可靠、价格稳定的产品和服务。

  3.4投资并购。这种模式是指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战略投资,成为中小企业的股东。对特别具有战略意义的中小企业,大企业通常采用控股形式进行并购,甚至全资收购。

  4.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主要措施

  自2016年开始,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定位,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4.1布局和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优质资源引入大众创新创业。自此,国家开始鼓励大企业创办专业化众创空间,联合高校院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对与自身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孵化服务。

  2016年7月,科技部印发《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从专业化众创空间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条件,以及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备案程序等多个方面,对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进行了详细指导和规范,明确了方向。截至目前,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已公布两批,共50家。

  《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中明确了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内涵,“专业化众创空间是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强调服务对象、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是能够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多方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

  4.2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

  2018年8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自2018年起,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分三批次支持引导200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四类特色载体。这其中专门提到支持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在资本、品牌和产供体系方面的优势,打造有特色的孵化载体,开放共享资源和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创新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赢格局。截至目前,在已公布的两批园区中,全国共有68个园区被评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园区,预计共可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达32亿元。

  4.3出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这是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首个专门针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文件,第一次提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不仅是配套协作的供应链关系,还存在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多方位、多角度关系。文件指出,要通过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要求以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为目标,着力探索和推广融通发展模式。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支撑制造业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文件指出要用3年时间,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发展模式,引领制造业融通发展迈上新台阶;支持不少于50个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培育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行动计划》要求以四种模式引领融通发展方向,提高企业的融通发展能力,大力支持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融通环境。《行动计划》提出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二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融通发展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融资支持;五是加大宣传推广。

  5.新时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问题分析

  大中小企业在浅层的、松散性的合作是经济社会经常发生的现象,但如当前所倡导的以形成互利共赢为目的的生态圈式的紧密融通合作在中国历史上还较为少见。因为是新生事物,所以在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5.1大企业积极性有待提高。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过程中,大企业往往处于买方和支配地位,手握选择空间和权力。因此,与中小企业高涨的积极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企业主动开放资源与中小企业开展深入合作的意愿不足。实践表明,在大企业中,跨国公司、民营企业的积极性相对较高,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性最弱。

  5.2大企业梳理和发布需求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大企业有问题、有需求,期望通过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来解决相关问题。但大企业往往不能清晰地、定量地把需求和问题表述出来,抑或大企业的相关需求不能及时传递给中小企业,导致中小企业不知从何入手参与进来,从而影响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5.3中小企业在视野和能力上还有所欠缺。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经验和视野有限,对自身技术产品的应用场景想象力不足,限制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需求对接、开展合作的选择范围和可能性。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生产能力也有限,即使与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有时也无法满足大企业在质量控制或规模化生产上的较高要求。

  5.4国有大型企业的体制机制存在障碍。国有大型企业因为受体制机制的限制,鲜有热衷于与中小企业开展深入合作的案例。主要原因有:一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审批流程较为复杂,跨部门协调的成本很高,即使有意愿与中小企业开展深入合作,最后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也较小,或进程过于漫长。二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员与中小企业开展深入合作的动力不足。国有企业内部激励机制较为僵硬,即便与中小企业达成有效合作为国有企业带来收益,也很难对为此做出贡献的人员形成有效奖励。因此,国有企业内部鲜有人会主动寻求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

  5.5促进大中小企业对接的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大中小企业合作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需要沟通、梳理的环节,需要专业服务机构在中间充当桥梁使整个过程更加顺畅。目前社会上专门服务大中小企业对接活动的专业机构较少,服务内容和手段较为贫乏,服务水平和质量也不高,客观上影响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进程。

  6.新时期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方向建议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从理念、机制、服务和政策等方面着力,出实招,见实效,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6.1引导企业树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进一步宣传推广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理念。要加强对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引导,让这个理念在大企业中厚植,并促使大企业在内部形成与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机制,使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从自发走向自觉,从现象变成机制,从个别发展成潮流。

  6.2持续探索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模式。结合不同行业和领域特点,围绕供应链合作、研发能力互补、数据共享、股权投资、人才交流、生态圈打造等模式,不断探索大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新机制。对成功有效且可复制的经验加强宣传,并在全社会予以推广。

  6.3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引导更多大企业通过开展创业孵化活动,加强与中小企业互动合作。深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对接服务,通过举办对接会、创业赛事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圈。大力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合作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搭建桥梁,提高大中小企业融通合作的成功率和效率。

  6.4研究出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支持政策。利用好现有政策,切实支持一批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积极运用创新券等政策工具,促进大企业创新资源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财政设立的基金中,研究设立相关子基金,引导大企业投资中小企业。在国家科技计划、产业化发展计划等政策项目中构建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共同承担。

  (作者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  本文转自《中国科技产业》)

(责任编辑:韩梦晨)

相关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