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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召开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座谈会

2022-01-17 09:53:18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作者:刘羽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营造重视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1月10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妇联在创新广场召开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座谈会暨“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启动式,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法定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经验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强家庭教育队伍和阵地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作为培养时代新人的基础工程,坚持以德为先、立德树人,以实际行动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好“把爱带回家——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让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欢乐、幸福的假期。要强化组织实施,大力推动“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要抓好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开会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利用传统媒介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等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形成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指导,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共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家庭教育战线,促进教育的整体性和一致性,为祖国花朵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会后,现场举办了“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为家长代表赠送了红色书籍并慰问了困境母亲及孩子,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新年祝福。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卫健委、应急局、文体局、团区委、老干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摄影:刘羽)

(责任编辑:王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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