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园区 > 园区动态 > > 正文

大庆高新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2022-05-11 11:30:14
来源:大庆高新区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落实《大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大庆高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出台,并以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文件下发。提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目标——到2023年,各项指标综合水平进入全省一流行列;到2025年,力争部分指标进入全省标杆区县行列。
  《方案》主体部分共分为指导思想、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落实要求4个部分。核心部分是重点任务部分,对涉及政务服务、开办企业、纳税、登记财产、获得电力、惠企利民政策、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用热、跨境贸易、获得信贷、劳动力市场监管、招标投标、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包容普惠创新、政务守信践诺总计20项重点任务指标进行了设计和明确。将20项重点任务指标细化分解为171条具体提升措施,其中提出创新措施18条,落实市里任务措施153条。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具体负责人,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导考评。
  同时为了建立健全高位推动、协同联动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对照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制定了《大庆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机制》,成立27个工作专班靶向推进,专门负责各项指标的目标提升、改革优化、措施制定和任务落实等工作。各专班对专项指标的改革优化负总责,及时召开专班会议,分析短板弱项,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全力推进相应指标加速优化提升。
  进一步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引领和督促作用,制定了《大庆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试行)》。督导考评主体为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督导专班)。督导考评对象为《大庆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机制》中第1-25指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以及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专班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成员由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组成。明确了落实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工作推进体系、落实考核评价体系、落实督导问责体系四个体系要求。
  下一步,大庆高新区各专班与市级对口专班牵头部门(行业部门)做好对接衔接,根据市级对口专班工作方案,结合高新区总体方案组织制定详细的专班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选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队伍。创新举措,突出重点,全面提升能力作风,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责任编辑:王丹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