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热度不减,多家互联网巨头宣布参与其中。由此也引发了社会对互联网金融安全与监管的种种关注。在阿里和腾讯借助支付创新酣战O2O之时,来自监管层的态度可谓“当头一棒”。面对央行暂停条码(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以及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一系列消息,有关机构“提心吊胆”。   

 

  用户信任互联网,但监管机构显然并不这么想。近期针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事件明显越来越多,监管机构一致强调系统性风险和支付安全——但任何一项创新业务的发展过程都存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业务正在以迅雷之势颠覆传统金融: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合作的余额宝产品就完全颠覆了银行的负债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推行的线上支付业务颠覆原有的金融机构清算支付体系;而即将推出的网络信用卡则更具有创新意义,通过互联网用户的行为轨迹,以大数据的算法给予虚拟授信,并产生虚拟信用功能。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要难,近期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全面围剿再次诠释了此条箴言。互联网所带来的颠覆和创新基因,对于任何一个传统行业来说都充满了“挑衅和不适”。毋庸置疑,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技术的加入,便捷了消费者金融产品消费渠道,改变了以往由传统银行控制资本的寡头地位,影子银行、类支付宝、比特币等新的理财渠道和产品层出不穷,新的互联网企业着实给传统银行的大佬们认认真真地上了一课。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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