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印发《中共鞍山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直面振兴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多重外部考验和历史遗留问题,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调动各方面踔厉奋发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
为强化奖惩关爱,激励干部敢为,《实施意见》明确鞍山市将从树立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容错纠错等七个方面拿出具体举措,向广大干部发出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的动员令、集结号,为建设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的干部队伍注入强劲动力。
《实施意见》还鼓励鞍山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对通过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某一工作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和突破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部门,优先享受各级各类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其争创国家、省级试点示范,持续松绑减负。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鞍山市将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等五个方面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在大胆应用群众首创成果、畅通“三问”渠道等五个方面打造适合群众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鞍山市将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作为制定各项措施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容错纠错,释放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强烈信号;对企业家和人才,不断降低试错成本,鼓励他们不断探索,勇闯市场和技术的“无人区”;坚持守牢依法依规底线,在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界限内激励“四敢”,做到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制约干部、地方、企业、群众干事创业的问题症结制定举措;坚持务实管用,确保各项举措可操作、可执行,做到制定有遵循、推动有抓手、考核有依据、落地见成效。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