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指出,在信托行业转型期,实行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并行的筹集机制;待行业转型和风险化解基本完成后,可适时调整认购标准。基于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保障基金缴费标准,信托公司不再按净资产1%认购基金。《办法》强化道德风险防范。明确基金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责任编辑:韩梦晨)
《办法》指出,在信托行业转型期,实行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并行的筹集机制;待行业转型和风险化解基本完成后,可适时调整认购标准。基于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保障基金缴费标准,信托公司不再按净资产1%认购基金。《办法》强化道德风险防范。明确基金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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