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以下简称“知识城”)举行《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条例》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也成为我国4个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中首部省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发布会现场。李剑锋 摄
知识城2010年奠基,2018年11月升级为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将知识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条例》为知识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主要基于三方面需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需要。通过省立法解决有关问题和障碍,支持知识城的知识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二是知识城改革经验制度化的需要。三是支持广州发挥‘引擎’带动作用的需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说。
《条例》共6章,47条,对知识城建设发展的总体支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充分体现知识城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国际人才自由港、湾区创新策源地、开放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定位。
陈永康表示,知识城立法的首要任务是将政策依据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依据,支持知识城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为知识城创新发展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
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是《条例》的重要篇章。历经11年发展,知识城一手握紧知识产权保护“金钥匙”,一手攥紧科技创新“硬拳头”,“一核两心多园”发展蓝图全面铺开,形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湾区半导体产业园等8大组团式空间布局。
《条例》明确,知识城应当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抓住科技基础设施布局、科研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科技创新基础要素,最大程度地集聚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包括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部署支持知识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人民政府支持知识城与全球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究院,开展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等。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明确,知识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以全面实施《条例》为契机,知识城将进一步推动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发展。”广州市黄埔区委副书记陈智勇表示。
“《条例》让我看到了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决心,以及对科研工作者的尊重和贴心保护。” 首批入驻知识城的新加坡科研企业、百吉生物首席科学顾问兼科学委员会主席Jean-Paul Thiery教授表示。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李红浪对《条例》中的人才政策颇为关注。“在政府资助的重点创新项目中赋予创新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这项规定扩大了科技领军人才自主权,使首席科学家及其团队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有利于探索顶尖高端人才的培育引进新模式。”他说。
《条例》明确,知识城应当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政策举措包括:支持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举措在知识城先行先试,推动港澳医疗、教育、规划、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知识城便利执业等。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