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 > 要闻 > > 正文

护航“十四五”稳健开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综述

2022-03-09 15:25:38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何亮 评论:0

  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时隔十四年科学技术进步法再次被修订;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小快灵”立法实践屡屡出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在拓展深化中扎实推进监督工作……

  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按下立法“快进键”、跑出“加速度”。

  2022年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报告中总结,2021年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

  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律保障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这是科学技术进步法自1993年颁布、2007年第一次修订之后,时隔14年再次迎来修订。

  作为我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2021年8月,当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学勇就点明了修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变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要,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李学勇说。

  2022年1月1日,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正式实施,意在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当前的中国,既要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也要加大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

  作为“农业芯片”,种子事关“中国饭碗”。去年年底的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种子法的决定。

  “越有创新性的品种性状,越应该得到高度保护。”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录祥认为,修改后的种子法自2022年3月1日施行后,种子知识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真正有效地激励种业原始创新。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立法

  2021年4月,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了长久制度保障;6月,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贸港建设有了“基本法”和“框架法”;12月,表决通过湿地保护法,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一年,粮食安全备受关注,保护宝贵、珍稀的黑土地资源日益迫切。2021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黑土地保护法草案,这是“小快灵”立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立峰说,黑土地保护法草案37条,不设章节,直奔主题,在坚持“利用中保护、保护中利用”的原则下,明确法律责任、制度和措施,不论是立法内容还是立法形式,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模式。

  这一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向。

  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已有战略和政策、规划及推进措施用法律固定下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此表示,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法规,能够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促进乡村振兴。

  2021年,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印花税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审计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

  用好人大监督这把“利剑”

  2021年,在拓展深化中扎实推进监督工作,人大监督这把“利剑”用得更好、更足,主动审查备案法规1921件。

  监督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需要将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过度包装、垃圾混投、二次污染、“洋垃圾”走私……针对环境污染防治“老问题依然突出,新问题层出不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检查,为依法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清楚地亮明我国国有资产“家底”。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做到了依法监督正确监督。

(责任编辑:韩梦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