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 > 要闻 > > 正文

青岛市发布国内首个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团体标准

2023-03-31 17:27:01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宋迎迎 通讯员 于晶晶 代淑红 评论:0

  3月29日,由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联合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青岛蓝智现代服务业数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岛理工大学等6家单位制定的《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这是国内首个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团体标准。

  针对电子信息领域中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成果的不同特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会同各行业学会、评价机构,总结出体现电子信息行业特性的差异化评价指标,在技术成熟度评价方面体现软、硬件分类评价,分阶段评价的特点;在技术先进度评价方面引入符合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并提供了具体判断标准;效益评价部分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增加了运营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评价指标;文化价值重点评价对营造创新文化、倡导科学家精神和促进科学技术普及的作用。该标准将更精准地适用于专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有效解决通用团体标准普适性问题,进一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青岛市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数逐年增长,评价需求日益高涨。近5年来,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共备案该领域评价项目512项,项目数位于各技术领域之首,应用场景涵盖了24条重点产业链中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高质量科技成果的发掘、培育和推广。下一步,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将联合各评价机构加大贯标力度,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引领形成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的创新做法,为国家、山东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改革提供典型案例和青岛经验。

(责任编辑:韩梦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