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完成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3年)》。该报告总结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的成效,从国家及地方两个层面评价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状况,分析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面临的形势,并对2024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进行了展望。
报告以《纲要》和《规划》部署的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重点任务为基本框架,从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市场运行、公共服务、人文社会环境以及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6个方面选取69个指标,开展全国层面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的综合评价,并测算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
2023年评价结果显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120.0分,比上年增长3.8分,比2021年基期值年均增长9.6%。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高,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从分项指数来看,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市场运行、公共服务、人文社会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6项分项指数得分依次为117.8分、122.1分、118.4分、122.7分、125.5分、115.3分,比上年分别增长5.4分、2.8分、3.6分、5.2分、4.2分、1.2分。其中,知识产权制度、公共服务、人文社会环境3项分项指数同比增幅较大。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综合评价基础上,本报告还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运行以及发展环境等3方面选取71个指标,开展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评价。
2023年评价结果显示,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全国各地区发展指数平均得分79.65分,比上年增长0.68分;中位数79.82分,比上年增长0.82分。27个地区发展指数实现正向增长,占比87.1%,其中,广东、上海、浙江、河北及江西增幅较大,依次分别提高1.61分、1.55分、1.52分、1.51分和1.48分。16个地区发展指数高于平均得分,较上年新增重庆、吉林两个地区。14个地区发展指数得分超过80分,较上年新增辽宁、陕西两个地区。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王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