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淄博高新区已建成2家政府统建集中监管仓:位于高新区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南岭北路)的淄博高新区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位于综合保税区围网内的淄博综合保税区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建成3家企业自建集中监管仓: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
3月27日,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后,淄博高新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组迅速行动,贯彻落实省市非冷链集装箱疫情防控要求。
吃透文件精神,摸清企业底数。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是为了切实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静置期制度、加强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实现闭环管理的必要措施,确保每一批进口货物“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应管尽管”。淄博高新区注册的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数量均居全市第一,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5%和30%,建设集中监管仓势在必行。
积极筹建,加强督导。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成立了集中监管仓建设专班,根据辖区进口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制定集中监管仓建设方案,第一时间向工委管委主要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专班负责同志一线指挥、调度、督查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攻坚,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监管仓按时投入使用。
建章立制,平稳运行。4月17日,淄博高新区发布《淄博高新区关于启用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的公告》,淄博高新区内五家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每个监管仓都建立了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货物静置、人员防护管理等制度,政府派出驻仓监管人员驻仓监督指导,确保集中监管仓平稳运行。
4月21日,山东鲁信四砂泰山磨具有限公司第一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入集中监管仓,经过货物查验、预防性消毒等查验手续,顺利入仓进入静置期管理。截至目前,淄博高新区累计29家企业的40个集装箱入仓、680.1吨货物。
(图片来源:淄博高新区)
(责任编辑:王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