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咸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明凤主持召开建设项目“七证同发”协调推进会议,高新区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咸宁市建工处高新区监督室和已签约工业项目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咸宁高新区建设项目“七证”同发实施方案》,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创新,从“小切口”入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方案明确,对实行“标准地”出让的工业项目,再造审批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容缺办理,充分利用土地挂牌公告至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这个时间段,同步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前个手续办理,开展项目地勘、建筑设计、图审、确定五方责任主体、购买工伤保险、完成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等工作,土地成交后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七证”同发手续,各职能部门将在所有申报资料齐全后一个工作日内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纯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水电气网联动报装证明,实现“七证”同发,推动项目合法高效落地建设。
方案明确,“七证同发”将紧扣园区同评、方案同编、告知同步、信息同享、审批同步、验收同步,通过拟定标准地方案、标准地出让公告、公示和预审、企业网上申请、部门联审发证等相关步骤,进一步畅通“七证同发”办事渠道。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交“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等五项材料,以及作出含“承诺按照‘标准地’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等四项承诺即可启动“七证同发”办理。
会议还邀请海星瑞、思源船舶、扬宇富、远丰科技等项目业主参会,引导企业提前做好相关手续的准备。据悉,建设项目“七证”同发改革是咸宁高新区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开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探索总结建设项目“书证同发”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又一次创新。
(责任编辑:王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