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执法
新要求带来新挑战
良法促进善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金箍棒”,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遵循和法律保障。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不仅为企业安全生产筑牢多重“防火墙”,也为监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安环局:
加强宣传力度,深化专项整治
“新安法实施之后,作为监管部门,我们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普及。”知法才能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点内容。
“新安法首次明确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纳入责任中。此外,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多项内容。”作为昆山高新区安环局的一员,基础科的李顾华也对此做出了自己的解读。
安环局城中网格站:
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治理隐患
作为一线巡查监管的主要力量,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网格的日常工作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针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工作重点的变化,昆山高新区安环局城中网格站网格长张青介绍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
严格执法,促进安全发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离不开各方主体依法履职。相比于之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执法层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
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中队中队长柯宇表示,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之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果没有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面临着行政处罚,这是法律对主要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零容忍”。“如果企业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不仅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还要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处罚,实施一案双罚。”未来,违规企业除面临行政处罚外,还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不只是一个部门的法定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真正做到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不留盲区,使得安全生产的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更离不开企业发挥自身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安全生产体系。
完善+配套
多措并举促进安全生产
距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已有一段时间,“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
丘钛:积极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本人及相关部门主管都需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好各安全专项经费,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范围和考核标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运中心副总裁刘统权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将安全意识根植到企业每位员工心中。
据悉,企业内部由环安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网格员、区域兼职安全员制度。目前工厂共有网格员10余人,区域兼职安全员51人,每栋建筑物均配有1位网格员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协调人,各生产车间、单元均配有兼职安全员持证上岗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月度还将对网格员和兼职安全员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企业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乙盛:安全防护措施大升级
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新《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之后,乙盛机械坚持以责促安,各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全厂区各部门主管无条件配合环安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好安全专项经费,相关责任人必须考核达标。
“对于企业而言,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就是我们的保命法则,必须时刻牢记心中并严格执行到位,决不能逾越。”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昆山厂区厂长赖安圣表示。
据了解,2021年乙盛机械把环安课升格为环安部,直接归属厂长管理,并赋予环安部现场巡检、监管权力。目前,乙盛机械环安部配备专职安全员3名,兼职安全员25名,负责现场巡查及监督,每次检查结果均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部门整改再复查。
安全生产离不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同时也需要一线基层的积极配合。作为一线班组人员,昆山乙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冲压一课课长邵三春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也作出了自己的理解,“企业生产一定是安全第一,日常要以预防为主,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再做补救措施。”
事关安全无小事,只有人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才能共创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图片来源:昆山高新区)
(责任编辑:王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