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园区 > 园区动态 > > 正文

宜昌高新区发布4类43项人社部门“政策找企”

2022-06-16 10:54:49
来源:宜昌高新区  评论:0
  日前,宜昌高新区发布4类43项人社部门“政策找企”,只要符合奖补政策条件,即可享受政策福利。
  一、就业类
  01创业担保贷款
  主要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0万元以内(高校毕业生5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按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6629096
  0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咨询电话:6629096
  03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咨询电话:6629096
  0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6629096
  05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孵化成效突出的示范基地,各地可给予奖补。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咨询电话:6629096
  06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6629096
  07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6629096
  08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
  主要政策措施: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咨询电话:6629096
  09稳岗返还
  主要政策措施: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咨询电话:6731201
  10人力资源企业入统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年度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1制造业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制造业企业剥离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贸易、商务咨询、人力资源、创意设计、文化会展、第三方物流、文化旅游等内设机构,成立独立法人资质的服务业企业并纳入统计的(简称“主辅分离”),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2人力资源产业园建园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获得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3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获得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4人力资源服务业示范引领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服务业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和重点品牌所有人单位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5人力资源产业园发展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或年度税收达到60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运营补贴,当年税收增速每增长5%,运营补贴增加10万元,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咨询电话:6056394
  16人力资源企业承办会议、论坛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对省级以上行业商协会、学术机构、高校、行业主流媒体等机构、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在宜昌市城区举办的会议和论坛,且在相当于三星级以上酒店住宿2晚及以上的,按照每100人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办国际性会议的,按境外人员参会人数另行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咨询电话:6056394
  17猎头费用奖补
  主要政策措施:
  用人单位通过猎头公司引进年薪40万元以上人才的,按猎头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当年引进20名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的,按猎头费用的50%、最高10万元给予奖励;用人单位通过专业劳务外包服务解决用工问题的,按劳务用工总服务费的10%、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6056394
  二、社保类
  18社保缴费基数
  主要政策措施:
  宜昌市2021社保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5250元/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人月。
  咨询电话:6755082、6750517
  19社保降费率
  主要政策措施:
  宜昌市继续执行三项社会保险降率政策,具体缴费比例为: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执行到2022年4月。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
  3.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市统一在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20%。按单位参保的,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降率后按0.16%、0.32%、0.56%、0.72%、0.88%、1.04%、1.28%、1.52%执行;按项目方式参保的,其中项目总造价(含税,下同)低于10亿元的部分,缴费基准费率为1.2‰;项目总造价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部分,费率为1‰;项目总造价50亿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8‰,大幅降低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
  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咨询电话:6750517、6770927
  20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
  主要政策措施:
  允许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将“快递小哥”纳入到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分散快递行业、企业工伤风险。
  咨询电话:6755735、6755082、6750517
  21工伤保险费率
  主要政策措施:
  一类至八类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按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其中项目总造价(含税,下同)低于10亿元的部分,缴费基准费率为1.2‰;项目总造价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部分,费率为1‰;项目总造价50亿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8‰,大幅降低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
  咨询电话:6750517、6770927
  22工伤预防项目
  主要政策措施:
  按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以工伤事故、职业病高发和危化的行业、企业为重点,确定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指导实施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咨询电话:6056795
  23企业员工退休审批
  主要政策措施:
  1.积极探索服务企业专员制。对城区大型企业申报退休实行专员服务,对口接待,提高审批质效。
  2.湖北政务网上开通企业申报职工退休通道后,宜昌市宣传和支持企业在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3.对特殊工种审批直接下沉企业现场察勘,准确掌握企业情况。
  4.对当期退休人数较多的单位直接上门服务。
  咨询电话:6733096
  24补缴养老保险
  主要政策措施:
  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制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单位缴费的,允许补缴相应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在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单位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咨询电话:6733096
  25企业年金
  主要政策措施:
  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为其编制外工作人员、社会组织为其专职工作人员,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转企改制原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为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咨询电话:6733096
  三、人才类
  26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6629096
  27招聘引才服务
  主要政策措施:
  支持有招才需求的企业报名参加开展百名博士宜昌行、千企百校行、万名学子宜昌行等活动,重点邀请省内外高校组织毕业季学子来宜昌重点企业进行实践体验,深入了解企业历史文化、人才招引等内容,同步参观宜昌历史文化及市场经济,吸引更多的学子了解宜昌企业、留宜工作。
  咨询电话:6629096
  28人才分类服务
  主要政策措施:
  通过人才分类认定后的人才,可按人才类别,享受不同的人才服务。
  A-C类人才可享受:便捷就医、健康体检、子女入学、配偶协调就业、绿色通道、休假疗养、免费旅游年卡。
  D类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协调就业、休假疗养、免费旅游年卡。
  咨询电话:6629096
  29宜昌创新人才学院
  主要政策措施:
  设立宜昌创新人才学院,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法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由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落实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薪酬待遇由人才所在单位自主设定,养老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缴纳,享受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待遇。
  咨询电话:6612330
  30专家津贴服务
  主要政策措施:
  为管理期内的市优秀专家每人发放15000元专家津贴(分年度发放),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5000元。
  咨询电话:6612330
  31企业“直通车”职称专项评审
  主要政策措施:
  企业在宜昌注册满半年、生产经营正常,个人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并通过劳动关系所在企业缴纳社保满3个月,可申报宜昌市企业“直通车”职称专项评审。理工类专业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达到相应年限,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咨询电话:6056817
  32企业自主评审
  主要政策措施:
  主系列专业明显,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参保职工2000人以上,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具备开展本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能力的企业,可按程序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咨询电话:6056818
  33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高级职称
  主要政策措施:
  在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的高级职称,具体包括:
  1.海外回国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指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回国来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其他全职引进来鄂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3.入选或获批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4.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5.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人员。
  咨询电话:6056819
  34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主要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向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评价。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评价范围。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应以本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咨询电话:6629096
  35技能提升补贴
  主要政策措施: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依据不同职业(工种)分别给予4000-6000元/人/年的补贴。
  2.新技师培训。在宜昌市生产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晋升申报条件要求的职工参加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并取得相应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补贴。
  3.岗前培训。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结算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就业的,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一般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4.岗位技能培训。各地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20个课时,培训结束后按照合格人数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5.职业技能竞赛培训。企业职工参加纳入县(市、区)级、市州级、省级、国家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对进入决赛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500元/人、1000 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所在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围绕主营业务组织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按进入决赛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6.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由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参加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参照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补贴标准,并适当提高,按照培训课时给予每人2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6629096
  四、劳动关系类
  36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分类监管(诚信单位)
  主要政策措施:
  (一) A级用人单位,次年免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双随机”抽查;优先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推荐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建筑企业可减免5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用人单位连续两年达到A 级且在其他领域未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经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在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推送到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享受信用加分和其他部门给予的优惠和便利。被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管理的建筑企业可用书面承诺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咨询电话:6623589
  37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
  主要政策措施:
  (一)存储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或由符合条件的工程担保公司、建设业主单位、保险公司提供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有效期至少为1年并不得短于施工合同期限。
  (二)存储及浮动比例。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在省人社厅制定存储和浮动比例的统一标准出台前,暂按市县两级管辖区域原定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6623589
  38企业裁员规定
  主要政策措施:
  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裁员情形,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行为。帮助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裁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防范裁员可能引发的风险。
  咨询电话:6629096
  39电子劳动合同
  主要政策措施:
  降低企业运行及员工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外派人员可通过在线认证签订、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大大节约时间和传递运输成本,提高合同签订效率。提高企业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的效率。电子劳动合同采用了CA认证技术,电子签章技术,区块链技术等来保障合同的安全性、真实性,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6056692
  40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主要政策措施: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
  咨询电话:6629096
  41全市各职位工资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
  主要政策措施:
  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是供企业和劳动者参考的指导性信息,可为企业招聘、劳动者求职以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等提供数据参考。企业可参照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客观把握本企业人工成本的真实情况和水平,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总水平,科学提高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效益。
  咨询电话:6056692
  42集体合同审查
  主要政策措施:
  通过对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集体协商行为,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6629096
  43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主要政策措施: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明确参考,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权益。
  咨询电话:6629096

(责任编辑:王丹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