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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巡回宣讲走进清远高新区

2022-11-08 14:10:03
来源:清远高新区 作者:梁辉森 评论:0
  11月1日下午,2022年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首场巡回宣讲走进高新区,宣讲员先后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营商环境的内容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推动高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积蓄力量。区领导周岐贤、罗钦辉、李振兴出席会议,区各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建文主持。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市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在全市开展2022年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讲活动,高新区是此次巡回宣讲的第一站。

  会上,市委宣传部宣讲团团长游志斌以《优化营商环境要“走心”》为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市政府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局体改与信用建设科科长黄科以《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为题,深入分析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营商环境的内容,并分享了多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例。

  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陈建文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营商环境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提振高新区企业发展信心的必然选择,是直面问题、破解高新区营商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推动高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必然选择,要着力突破营商环境瓶颈问题,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二要加强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对标先进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扎实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让企业在高新区放心投资、经营、发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深入学,当好标杆、做好表率,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多频次深度宣传,持续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

  近年来,高新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相继修订完善《清远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清远高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

  建设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建立“清远智慧人才超市”线下服务大厅;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一流政务服务;

  积极探索“清远高新”文明创建模式,优化园区设施配套,着力推动园区形象及功能提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有利条件。

(图片来源:清远高新区)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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