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自2023年起,除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外的15个县(市、区),每年分别新增1家上市企业(在境内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3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备企业和3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倍数增长。
方案要求,挖掘和筛选一批智能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医药等“两高六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此外,方案还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
对注册地在南阳市的企业,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上市交易三个节点,由两级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300万元(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的企业在该阶段给予220万元奖励)、100万元奖励。
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由两级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由两级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
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由两级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在南阳行政区域之外的境内上市公司迁址南阳市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企业,由两级财政按税收收益比例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鼓励各县(市、区)依据自身情况,提升完善奖补政策。
方案针对上市后备企业加强金融服务。鼓励银行、融资担保、信用增进等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以上市后备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支持社会资本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邀请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到南阳市投资,助力企业加快上市。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