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审稿27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指出,将强化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科技支撑,加强科学普及。
青藏高原被称为“世界屋脊”,在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气候变化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科学考察的“富矿”。几十年来,我国开展了多次珠峰科考和青藏高原科考活动,成果显著。2017年启动的第二次青藏科考在水资源与水安全、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系统、区域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综合各方建议,草案二审稿提出,国家统筹布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运用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支撑作用。
草案二审稿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相关活动。
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一是加强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保护。二是明确对野生动物造成牲畜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青藏高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生态廊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
(责任编辑:韩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