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七大机制28项措施,主要为:一是建立产品创新机制,发挥“带动提升”效应;二是建立上市支持机制,发挥“资本引擎”效应;三是建立被投企业服务机制,发挥“杠杆撬动”效应;四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发挥“靶向引导”效应;五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协同共担”效应;六是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发挥“制度保障”效应;七是建立试点先行机制,发挥“示范样本”效应。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措施出台,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部署,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助企纾困、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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