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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代表: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 更好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

2022-03-09 15:39:03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罗洪焱 陈科 评论:0

  “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才能加快推动能源转型步伐,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双碳”目标成为关注热点,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发表观点称,应进一步给光伏企业减负,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全国光伏行业运行整体向好,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数据显示,我国光伏行业在2021年高歌猛进,制造端产值突破7500亿元,光伏产品出口额创历史新高,超过280亿美元。

  在刘汉元代表看来,当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光伏发电已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成本最低、最经济的发电方式。从碳减排来看,制造光伏系统每产生1吨碳排放,其产品发出的电力将每年减少33吨碳排放。

  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的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

  刘汉元代表指出,我国本应具备绝对的成本优势,“但在技术成本不断降低的同时,一些非技术成本仍在制约着产业发展。”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光伏发电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其中,光伏发电环节税费负担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客观上阻碍了产业发展,延缓了能源转型和“双碳”战略落地的步伐。

  他说,一直以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税收政策各地掌握不一,影响了项目建设。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对“占用”予以明确,导致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时存在偏差,随意扩大税法解释,扩大“占用”范围,按照远超实际占用面积征收税费,或在不该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地方进行征收。

  此外,光伏发电环节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加上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因此利息成本占据了项目成本的很大比例。近年来,光伏行业受益于国家减税降费、降成本等系列优惠政策,但与利息成本对应的增值税却始终无法抵扣,无疑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谈到未来产业的发展,刘汉元代表有以下两点建议:一是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对光伏发电项目中光伏组件铺设区域一律免征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建议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解决抵扣难点问题,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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