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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底,全国AEO企业达到5860家

新一批AEO企业便利措施出台

2024-04-24 09:22:2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王俊岭 评论:0
  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作为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AEO企业推出新一批4个方面17项措施。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记者通报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AEO企业为5860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1.19%,占进出口总额的36.31%。海关对AEO企业便利措施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海关不断出台为企业减负增效的改革创新举措,整体提高了进出口通关便利水平,部分AEO企业反映体验到的享惠相对优势感不够明显,期待海关出台更多AEO便利措施。”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说,新增便利措施将进一步助力企业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贸易安全与通关便利化的普惠格局中,实现AEO企业特惠水平“水涨船更高”。

  在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方面,对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食品、化妆品,降低检验检疫抽批比例至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的20%以下;在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方面,对上一年内无查发的高级认证企业,进一步降低布控查验比例;在提升便利措施智能化水平方面,增加AEO数据自动交换国家(地区)数量,提高数据交换效率和及时性;在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方面,加快与更多国家(地区)AEO互认合作,持续扩大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享惠范围。

  广大中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从AEO便利化举措中获益?据介绍,中国海关在制定和推行AEO制度中尤其注重企业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努力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均能从AEO项目中受益。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朱昉说,海关优化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了包括“通用标准+单项标准”的AEO认证标准体系,专门设置了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的单项标准。这种“个性化”的制度设计更加贴合企业实际,易于发挥中小微企业精细化管理优势,便于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找准“着力点”。“找准中小微企业关务部门薄弱、人力资源不足等痛点弱点,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贸易安全管控,大幅减少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成本,助力企业成为AEO企业。”朱昉说。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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