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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兴保:引导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

2015-03-16 11:46:0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张鹏 评论:0

  “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和民众创业的融资难题,必须牢固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除了要求传统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服务之外,还要以满腔热情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

  梅兴保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增的民间资本控股的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160多家。渴望融资的数千万家小微企业和创业民众大多只能面向民间融资,导致过桥贷款、委托贷款、违规理财等影子银行业务活跃,地下钱庄和民间高利贷盛行,非法集资屡禁不绝,造成民间有大量资金闲置要找出路,而社会上又有大量小微企业和创业民众找不到低成本资金的不和谐局面。为此,梅兴保建议:

  加快民营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步伐。有关部门应加快出台支持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降低设立民营银行的门槛。“要求发起人制定风险处置计划无可非议,但也不能让民营银行还未出生就先设计好死。”梅兴保表示,应向社会公开准入条件和发起人具备的资质,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对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实行从宽进入,规范管理,放开退出管道。尽快让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成批地在全国各地诞生,同时让其中经营失败甚至破产者有序退出,让其成为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的新常态。

  推进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渠道。梅兴保表示,现有银行、保险等商业性金融机构虽然大都已经股改上市,但大股权不流通、小股东没有发言权的弊端十分突出。对此,应加快完善并推进上述机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应提高民间资本占比。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梅兴保建议,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展势头良好,应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自然人持股只能在200人以内的限制,推进这两类机构进行股改上市,做强做大。

  加强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梅兴保建议:一是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制,以法的形式明确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非法集资的边界。建立信息征集和共享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库向民营金融机构开放,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认证,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做好规划布局。扶植规模较小的银行与其他银行合作或采取外包的模式建立网银、灾备等科技信息系统。三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帮助民营金融机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引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流动性互助系统,满足其流动性调剂需求。地方政府还应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贵的难题。

  梅兴保表示,应引导民营资本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融资方式。

  “民营资本办金融,要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组建专业团队,聘请职业金融管理人员经营。”梅兴保表示,应适当分散股权,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机制,突出民营特点,与传统金融机构搞差异化经营,专心服务实体经济,为小微企业和广大创业者以及城乡居民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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