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园区 > 园区动态 > > 正文

厦门火炬高新区举办《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专题宣讲会

2023-12-04 13:11:17
来源:厦门火炬高新区 作者:刘清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让园区广大干部职工更好更快地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提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11月30日,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邀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桂英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

  修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根本要求,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厦门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王桂英首先介绍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

  针对《条例》“企业入园政策、土地房屋政策、服务保障政策”3个方面的修订重点,王桂英进行详细解读。产业是厦门火炬高新区发展的“生命线”,新《条例》规定:取消入园核准制度,同时明确,高新区应当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协同发展,构建高质量现代化产业集群。在土地房屋政策方面,新《条例》亮点突出:加强对园区内土地及建筑物开发使用情况的监管、新增存量土地有效利用机制、新增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本着“坚持问题导向、固化实践经验”的原则,新《条例》聚焦园区企业诉求,新增企业诉求反应机制,明确高标准建设和运营园区要求,优化人才政策和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

  据悉,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今年10月修订通过《条例》,《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厦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下一步,厦门火炬高新区将继续邀请法律专家走进园区企业,通过专题宣讲辅导、网络答题竞赛、座谈讨论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新《条例》的学习宣贯,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陈楠)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导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