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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专利挑战及对策

2021-11-15 14:42:5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黄伟才 评论:0
  黄伟才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也是专利密集型行业。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专利挑战,归根结底是专利使用费过高。因此,要鼓励高价值专利培育资源向专利许可密集型行业倾斜;适当加大专利布局启动时间提前量,提高基础性专利拥有量;灵活运用专利许可规则,大力提倡透明许可,拒绝不合理的许可条款。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也是专利密集型行业。那么,目前国内电子信息产业专利发展状况如何?面临哪些挑战?有哪些解决办法?这些问题,将直接关系到电子信息行业是否能够长远健康发展。

  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专利挑战

  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专利挑战,归根结底是专利使用费过高。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用支出总体负担较重,进出口逆差已经连续5年高居全球第一。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净支出为292.27亿美元,比2019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高昂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主要是专利使用费,且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产业,其中以智能移动终端(手机)和电视机行业的专利使用费最为典型。以手机行业为例,高通公司主张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为销售价格的3.25%,爱立信为1.5%(4G)或每部2.5-5美元,诺基亚则为1.5%(4G)或每部3欧元。此外还有InterDigital、松下、西门子等一批主要的专利权人、专利池不同的专利许可费率。如果将这些主要的专利权人及专利池所声索的专利使用费率相加,费率总和将占到手机产品销售价格10%-15%。手机行业整体利润率本来就较低,而高昂的专利许可费用更是进一步挤压了手机厂商的利润空间和研发投资。

  二、巨额专利使用费形成的原因

  巨额专利使用费的形成,其原因主要在于国内企业成立时间晚、在产业链中处于劣势地位、不利行业惯例、知识产权规则运用不熟练等多方面。

  1.不利的产业链地位和行业惯例

  以手机行业为例,该行业的管理是按照整机厂商的销售价格,按比例或按出货量计算专利许可费用,专利权人会把在芯片、操作系统、显示屏、应用程序上实施专利产生的费用计算给手机厂商。因此,手机厂商实际上承担了整个产业链专利使用费。全球市场调研机构IDC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为12.6亿部,其中中国厂商出货量约4.5亿部,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1/3以上,导致国内手机厂商支付的专利费用居高不下。

  2.发展时间短导致高价值专利储备不足

  国内企业利用自身积累的高价值专利与权利人进行交叉许可或通过对国外厂商实施专利许可,都可以显著减少专利许可费用支出。然而,国内大量主要厂商发展时间短、高价值专利储备不足。

  以手机厂商为例,国内企业小米、OPPO、VIVO等成立时间均较晚,可用于对外许可或交叉许可的高价值专利数量偏少。根据国外专利咨询机构IPLytics的统计,三星、LG、ZTE、高通、爱立信、诺基亚等传统电信技术企业仍掌握着大部分标准必要专利。OPPO、VIVO和小米等国内手机厂商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稳步上升,但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赶上专利巨头企业。

  3.标准必要专利过度声明和刻意误导

  任何专利权人均可在ETSI组织的网站上声明其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大量的研究数据表明,标准必要专利的真实性(Standard Esstientiality)很低,甚至只有20%左右。相关研究机构Fairfield的分析结果表明,4G SEP的真实性为50%;墨丘科技的分析表明,4G SEP的真实性只有21%;Concur IP的分析表明,4G SEP的真实性则为25%。

  如此之低的标准必要专利真实性,自然是专利权人有意“注水”所致,目的是争取到最高的专利许可费率。在电信行业,几乎所有主要权利人都主张其标准必要专利的数量和份额,并以此作为专利许可费率谈判的基础。在无能力或没有机会对所谓标准必要专利进行逐一分析的情况下,专利实施方不得不为大量从未被实施的专利混同在标准必要专利中支付额外的费用。显然,标准必要专利过度声明,严重影响了FRAND原则,已经成为权利人操纵专利费率的工具。

  在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权利人普通存在不希望深入开展技术澄清的倾向。权利人即使向实施方提供了部分特征比对表,但往往数据极少且不具有广泛代表性,以致实施方无法通过对极少数专利的技术沟通,窥知权利人试图进行许可的一大批专利的整体情况。同时,权利人普遍不愿意对专利展开稳定性方面探讨。不够深入的技术交流,最终沦为权利人走了一个看起来“符合”FRAND原则的过场,似乎争取到最高的专利费率,但实际上不利于双方准确评估专利资产状况,阻碍了双方合作。

  三、如何降低巨额专利使用费

  巨额专利使用费,成为国内企业快速、稳健发展的巨大阻碍,国内企业该如何应对?显然,通过增加专利申请数量是不够的。国内创新主体在过去十几年内创造了全球第一的专利申请量,但未能改变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使用费逆差持续增长的趋势,可见降低知识产权使用费是一件困难事情。结合长期知识产权培育与运营的实践,提几点想法。

  1.鼓励高价值专利培育资源向专利许可密集型行业倾斜

  专利纠纷及专利许可活动,在不同行业,其激烈程度不同,将资源投向最需要的地方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当前及未来10-20年内,电子信息产业仍将是专利纠纷和专利许可最密集的行业。鼓励高价值专利培育资源向电子信息产业主要的专利实施方倾斜,帮助行业培育高价值专利,进而通过许可或交叉许可获得降低专利许可费用。

  2.适当加大专利布局启动时间提前量,提高基础性专利拥有量

  以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为例,无线通信标准基本上10年更新一代,往往在当前标准刚刚公布之后就要为下一个10年的标准必要专利做布局。企业提前做专利布局,存在技术迭代风险,但获得基础性专利的效率也得以提升,可以在未来专利竞争中占得先机。国内企业可以尝试结合技术发展的阶段和专利竞争态势,适当加大专利布局启动时间提前量,以提高基础性专利拥有数量。

  3.灵活运用专利许可规则,大力提倡透明许可,拒绝不合理的许可条款

  透明许可,是一种基于对专利进行充分的实施证据、专利稳定性分析基础上,专利许可双方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后达成一致的许可策略,有利于提高专利许可的FRAND。然而,要推行透明许可,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阻碍。

  第一,充分的技术分析需要大量的投入,可能超过实施方能够承担的程度。专利权人手持数千件甚至数万件专利,实施方很难逐一分析。

  第二,权利人主观上不希望进行充分的技术分析。权利人更希望用“最佳”的专利代表其所有可能用来许可的专利。

  第三,传统专利巨头极力主张维护原有专利许可规则以延续其固有利益。比如,在4G和5G时代,国内厂商所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相对份额相对上升,但传统专利巨头仍普遍希望采取“可比协议法”,延续原有高额许可费率而无视其自身专利实力相对下降的事实。

  上述阻碍并非不能克服,主要的办法包括:第一,整体把握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初筛的方式对权利人全部专利有个整体认识,抽样选择重点专利进行实施证据分析(包括标准对应性分析)、稳定性分析。这样可以将分析成本控制在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水平。

  第二,专利分析与专利无效相结合。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专利不侵权诉讼和批量化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与单方的专利分析相比,专利不侵权诉讼和批量化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更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作为专利许可费率谈判中强有力的依据,也是法院判决时的事实基础。

  第三,技术分析与商务谈判相结合。要投入大量成本进行技术分析,目的就是为了更准确地掌握专利的价值。当许可双方对专利价值的判断趋于一致时,商务谈判就可顺利启动。

  在以上措施中,1和2着眼于通过积极的专利布局,弥补专利劣势以逐渐降低专利使用费。3则为积极的专利许可谈判,准确把握专利价值,挤出不合理的专利“水分”。从实践效果来看,越是技术分析做得充分、无效措施做得积极的专利实施方,越容易得到专利权人的尊重,专利诉讼的风险更低。

  (作者系北京墨丘科技有限公司CEO)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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