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电子报 > > 正文

我国将遴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2022-06-27 05:00:0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叶伟 评论:0

  本报讯 (记者  叶伟)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方案》提出,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示范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科学合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良好,法治化水平较高,全链条保护运行顺畅,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为实现建设主要目标,《方案》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以及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其中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方面,《方案》提出,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部署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保护部门设置。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布局建设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研究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示范区的申报、遴选、管理和验收评审等工作,择优选定若干城市(地区)开展示范区建设,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评审的,认定为示范区,示范有效期为3年。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dbrmt#chih.org (请将“#”换为“@”)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数字报)

扫描添加 中国高新APP客户端
扫描添加 新浪微博
扫描添加 腾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