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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皖平: 亟待制定农业光伏技术标准

2023-03-06 06:00:0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李洋 评论:0

    本报记者  李洋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提交了《加快我国农业光伏技术研发、推广示范和标准制定》《培育高素质新农人助推乡村振兴》《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多份建议。

  其中关于农业光伏技术的研发推广,赵皖平尤为关切。他表示,农业光伏是利用同一块土地实现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一种绿色、环保的跨界融合产业模式。通过光伏板选材、错位铺设以及阵列倾斜等方式解决光伏发电和农作物争夺阳光的矛盾,实现“棚顶发电、棚下种养”。随着近年光伏装机成本大幅降低和落实“双碳”目标的需要,农业光伏越来越凸显推广应用价值。

  赵皖平调研时发现,2018年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支持建设了8万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容量26.38GW,占地超过60万亩,收益超过3万元/亩。但光伏板下方光照不足问题尚未解决,农作物生长不佳,由此农民在光伏板下方种植农作物的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因光废耕”的现象。农户对光伏板的日常维护保养不熟悉,存在后续运营保障技术的缺失,导致已建成的农业光伏设施“非农化”现象严重。

  赵皖平认为,光伏农业设施目前缺乏国家、行业、组织的建设标准以及应用标准。例如,国家出台的光伏“领跑者”计划项目,对光伏板覆盖材料等规定与光伏温室的基本采光设计相背离。光伏组件的正常寿命约为20年,而连栋温室的使用寿命正常不超过15年、日光温室的使用寿命1-2年,对于光伏大棚建设中关于透光率、荷载、材料等尚无规可循。

  赵皖平建议,一要聚焦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把我国在光伏产业链、供应链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放大。结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与光伏产业技术的实际水平,切实加强光谱分离技术、植物光合模型测算、农艺与光伏融合交叉等科技攻关,提前谋划布局新一代农业光伏核心技术。

  二要加快研究示范集成,通过分析地理、技术和经济潜力,充分研判该地区的实际太阳能潜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在建设光伏农业设施前,应结合其基础设施特点,找到合适的种养品种、种养技术后,再进行示范推广建设;在生产实践中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总结光伏电站设计、建设、运营最佳模式,达到农光互补的良性互动;研究和建立健全有关新产品认证和监测管理,加强对农业光伏产品的质量控制,推动农业光伏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要注重全程机械化的契合,光伏板的安装间隙及架设高度充分考虑大型农机作业。由于安装高度直接影响架设成本,建议在可跟踪、可拆卸光伏板立柱或可折叠光伏板技术上进一步探索,以满足农作物生长光照需求与空间需求,大中型农机可以进场作业。在建筑、结构、给排水、施肥、通风降温、采暖、电气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规范,梳理出可作为“光伏+农业”推广的示范工程,实施退出机制,切实做到保护耕地、整产增效、合理发展。

  四要推动相关标准陆续出台,引导农业光伏从传统农业加传统光伏向具有光照科学管理内涵的现代农业过渡提升。为杜绝“因光废耕”现象,相关部门需组织农业光伏研究单位和企业,在综合考虑农业、生态和光伏发电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农业光伏标准,先支持地方试点,再逐步提升至行业及国家标准。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对现有耕地不可形成实际压占、不可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通过统一标准的制定发展具有光照科学管理内涵的现代农业,为我国农业光伏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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