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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2023-04-03 05:00:00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叶伟 评论:0

  本报讯 (记者 叶伟) 近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据了解,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年底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多则公告,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部署进行具体落实。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根据两部门《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两部门《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众多企业满怀期待。这些企业也是上述税费优惠政策获益者。“此次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尤其对于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的苏生生物来说,能够降低企业税负负担,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海南苏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胜说,“2022年,按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100%计算,公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约2000余万元,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产品研发中,我们更加坚定了发展信心。”

  武汉东湖高新区企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董事长闫大鹏表示:“这些利好政策,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税负,另一方面使得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研发,坚定了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信心。我们公司一直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1-2022年公司就节省超3000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贵阳高新区企业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欧玉娟说:“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对我们公司帮助很大,让我们公司2022年节约税金近500万元,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可用于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企业的观点也得到了专家的认同。“多项阶段性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更长优惠期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方面为企业减下负担,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推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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